成立由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擔任組長的投資者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與教育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證券期貨知識普及教育的合作備忘錄、組織開展“走近科創,你我同行”投資者教育專項活動……證監會近期在投資者保護領域新動作頻頻。
專家表示,科創板作為新設板塊,投資者可能認知不足,容易產生較大的投資風險,監管部門正從組織、法規等層面不斷完善“頂層設計”,從制度和投資者自身兩方面加強投資者保護,補全投資者權益保護“短板”,逐步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資本市場投保動作不斷
中信建投證券策略首席分析師張玉龍認為,中國資本市場具有散戶較多的特點,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投資者準入門檻較低,許多個人投資者不能很好地參與科技企業的價值評估,為了科創板的順利運行,成立投資者保護組織是有必要且必須的。
“監管層在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教育等方面采取的系列動作,目的在于從制度和投資者自身兩方面加強投資者保護,同時也有利于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表示,一方面通過制度建設,加強企業信息披露,加大違法成本,來保護投資者權益不受損失。另一方面,科創板作為新設板塊,投資者可能認知不足,容易產生較大的投資風險,加強投資者教育,使其認知風險,加強自身權益的保護意識。
南開大學金融與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投資者保護是證券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投資者教育。所以,監管層近期的系列工作是擊中要害,抓住關鍵,能夠綱舉目張,開辟我國證券監管工作的新時代。
科創板投資風險不容忽視
“科創板開注冊制之先,是我國率先實行注冊制的公眾市場,且上市標的為企業運營風險較大的科創企業。在交易機制上,科創板致力于機制創新和直面國際競爭的股權設計創新。”田利輝認為,科創板投資風險顯著大于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
張玉龍認為,目前科創板下的投資者保護工作存在缺乏對于高凈值個人投資者的保護等問題,雖然50萬元凈資產的門檻可以篩選掉大多數個人投資者,但是通過門檻的高凈值投資者依然屬于個人投資者的范疇,如果虧損依然會造成投資者較大損失。況且凈資產與甄別高科技企業價值的能力并無實質正比關系,個人投資者資產高,未必甄別科技企業能力就強,造成虧損的可能性并不一定能有效降低,所以建議針對個人投資者設立與科技企業甄別能力相關的準入標準。
多措并舉持續強化投保
潘向東表示,我國應以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一是將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提升到國家金融發展的戰略高度,構建投資者教育和保護長效機制;二是建立專業的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機構;三是整合投資者糾紛處理機制;四是加強投資者教育和知識普及。
田利輝認為,我國應抓住開設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契機,進一步提升證券監管水平,通過多路徑加強投資者教育、進一步明確和嚴格信息披露制度、嚴懲違法違規行為等實現對多層次資本市場投資者的多角度全方位保護,讓我國的資本市場盡快成熟起來。
田利輝建議,監管機構應提請立法機關盡快修法,給予執法者以“利劍”和“重錘”,對于違法違規進行嚴懲,形成“不能違、不敢違和不愿違”氛圍,從而形成投資者保護長效機制。
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負責人彭海表示,投資者保護需要從法律法規多維度、多部門聯合落實,不斷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
“未來資本市場需完善相關的投資者保護法律機制、監管制度和退市制度。”張玉龍建議,盡快出臺針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專門法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要健全集體訴訟制度,撤銷集體訴訟的前置程序。考慮到證券市場受害者范圍廣數量多且難以聚集的特點,集體訴訟的完善迫在眉睫。在訴訟證據制度部分可以引入舉證倒置制度,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中小投資者,讓上市公司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
另外,張玉龍認為,注冊制下要有效保證掛牌企業的質量。一旦監管方面發現有公司不能達到條件要求,要在短時間內進行清除以保證市場有效運行。此外,針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質量的監管也是保障投資者利益的一大要點。作為投資者的唯一投資依據,真實性與及時性對于投資策略有較大影響,需要注意。
來源:中證報